第三十四章 残破的枪法典籍(第1/18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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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传说级别的长枪!”
“你为什么不直接要神器呢?”
“那我要神器!”
“你要个屁!”
米尔那高大的身躯倚靠在了椅子上,翘起了二郎腿,右手抬起,轻轻捋了一下灰色的长发,右手的拇指,食指,无名指上分别带了三个镶嵌着硕大宝石的戒指,但是三个戒指的风格、材质、造型、颜色却各不相同,格外引人注目,但方霄知道,这样的戒指在他左手上还有四个!
米尔指了指放在面前的那个茶杯“倒水!”
“哟呵,架子真大!”尽管方霄嘴上这么说,依旧是拿过了水壶,为米尔续上了一杯热腾腾的茶。
米尔接过了茶杯,戒指与茶杯发出小小的碰撞声,端到面前来,轻轻的吹了吹
“现在我的手里可没有神器,就算是有”
“就算有,你也要让别人付出两个神器的代价才卖给他,是不是?”尽管米尔身为一族之长,方霄心中对米尔可没有丝毫的尊敬之情,帮米尔倒完茶水之后,一屁股坐在长椅的另一边。
“有也不会卖给你的”米尔解释了起来:“诺曼能为你出的钱可远远不够,更重要的一点是,因为你并是不迫切的需要它,所以我从你那里根本卖不到一个好的价钱!需求能将商品的价值发挥到极致,做生意,最理想的方法就是,把商品都卖给最需要的人,而且是买的起的人!”米尔不自觉的说完这些话之后,愣住了,看着坐在自己身边这个熟悉又有些陌生的年轻血族,一时忍不住感慨道:“我好像好久都和别人说过这种话了”
“是么?怎么我记得你以前天天跟我念叨你自己的这些生意经?”
“是么”米尔笑了,摇了摇头“不过你这小子现在的话倒是变得很多啊,我记得你以前一天到晚也说不到十句话的,哈哈哈哈”
“”
看着眼前这位一直笑着的灰发中年人,一些久远的记忆浮现在了方霄的脑海中。
当自己恢复清醒的时候,就发现自己被关在一个笼子里,放在一个小小的马车上。在马车上狭小的空间之内,除了自己,还有另一个人。
一个满头灰色长发的高大男子,耳朵尖尖的,面相英俊而苍白,有着一双猩红色的双眸,在这个漆黑狭小的空间当中幽幽的盯着自己。
这是方霄在这个世界上碰到的,你就会明白什么叫做清爽的放浪感!这位作者号称是纵横所有文笔优秀的作家之中长得最帅的,帅哥之中文笔最好的一位!希望大家去看看,只需要看,或者只需要看的前半段,你就会喜欢上这种清爽的放浪感!现在快去搜搜这本书吧!《书剑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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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把你的家畜们送回去,但你必须要消除他们的记忆,不要让她们透漏一丁点有关族里的消息。”
这是当初诺曼对方霄提出的要求,也是诺曼给方霄划出的底线。
记忆是什么?是在这个人生命中存在过的痕迹。
没有了记忆,这些痕迹都将不复存在了,缘分已断,不会再有任何交集。
但愿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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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罗萨尔城西南角的贫民窟中,生活着这个城镇上最底层的人类,破旧而简陋的房屋密集的拥挤在这里。
贫困、饥饿、疾病。肮脏的水沟和乱飞的虫蝇随处可见。
年壮的劳力们此时应该在城中其他的地方透支性的卖着自己的力气和血汗,因此在这个时间,贫民窟的街道上满是落魄于街头的老人和瘦骨嶙峋的儿童。
方霄来到了这片贫民窟之中,顺着一条脏兮兮的小路七拐八拐,来到一处位置隐蔽破旧的小酒馆前,只见门口处挂着一个破破烂烂的牌子
“红色玫瑰”
吱嘎~
方霄推开那扇破旧的门,走了进去,引得门口处挂着的风铃发出一阵轻响。
“欢迎光切,原来是你啊。”
一个清脆悦耳的年轻女声传来。
这间酒馆很小,方霄只需要扫一眼,就能将酒馆内的景象尽收眼底:这里仿佛和外面的贫民窟处于完全不同的世界,木质的桌椅板凳整齐的摆放着,被擦拭的一尘不染,屋内光线幽暗,极为安静,并没有什么客人,也没有什么酒香,只有一股淡淡的血腥之气。
整间酒馆中就只有一个人,明明是一名年轻的女性,却穿着一身男性的酒保服。黑色的长发披散在身后,尾端被束在了一起,站在灯光昏暗的吧台之后,正在擦拭着手中的杯子。
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