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如果是我就不会抛下你」(第2/18 页)
老师你到底有几瓶香水?」
谭言松几乎能看见丹凤眼微微眯起,带着笑意。
「我姑姑说香水一瓶都要五千起跳,」前面又传来声音:「老师你很有钱?」
谭言松被问得不知该如何反应,「不是所有的都那麽贵。」
「我以为愈香愈贵。」
「你觉得很香吗?」谭言松顿了下,问。
「今天的也很香,」前者老实地回:「但是好像和前几次的不太一样。」
谭言松透过墙与墙之间的缝隙,看到略微刺眼的光亮。
叶承翰率先出去,反过身来拉了他一把,「恩,今天的闻起来像薰衣草。」
他在他掠过身侧时这麽说,眼尾带着笑意。
「我b较喜欢这个味道。」最後下了结论,「让人放松。」
谭言松以耸肩掩饰心头怪异的酸涩感。
眼前的人却步步b近,神se有少见的紧张,「喜欢同x是什麽感觉?」
谭言松被问得一愣。
叶承翰像是豁出去,不管不顾地重复:「喜欢男人是什麽感觉?」
被冒犯的感觉跟不上看见对方颤抖着唇所带来的无措感,谭言松愣愣答道:「喜欢就是喜欢的感觉。」
「那你喜欢咖啡厅那个男的吗?」
「我」
「喜欢的话怎麽不阻止他?」叶承翰像是终於把所有不解倾倒而出。
谭言松呼出口气,「大人的恋ai不是那麽简单的。」
「但你说喜欢就是喜欢。」眼眸澄澈透明,低声说:「如果是我就不会那样做。」
「不然你要怎麽做?」
「我不会抛下你去结婚。」
谭言松没有料到这个回答,张开嘴却一句话都说不出口。
「我说,我不会抛下你去结婚。」
他没有想到十七岁的少年谈起喜欢,会如此透彻,向水晶被抛掷到空中後,光芒四s,他却失手漏接,破裂的碎片刺进心里。
他说抛下,对。
喜欢男人是什麽感觉?
是一种被全世界遗弃的感觉。
「老师我好像有点喜欢上你。」
那双手捧奉出赤诚的真心。
他抬眼看向那双眼里细碎的水晶,映出他的ai恨痴嗔。
「不,你并不喜欢。」
太丑陋了。
水晶碎了一地。
他一片都不敢捡,却忘了心上早cha了一块。
谭言松几乎是用逃的,早自习的钟声远远地响起,他飞也似地逃走。
他独自被留下就好。
千万不要喜欢上男人。
「我劝你不要喜欢上男人,这样是不会幸福的。」
这句话像是诅咒,紧紧地附在谭言松背上,看不见,甩不掉。
母亲的话成为他内心的咒语,他相信自己不配拥有幸福,并将之奉为圭臬。
他发觉自己喜欢同x时,也是在高中,十七岁是拥有无敌星星的年纪,天不怕地不怕,只怕不被ai,为此,他做过许多荒唐事。
现在想想真是愚蠢得要命。
膝盖跪在厕所磁砖地板上,那冰冷的触感沁进骨子里,直至今日仍未消散。
v友还强。
头顶上的喘息挟带着讪笑。
他喜欢他,以为这样就能留住对方。
最後如母亲所言,没能获得幸福。
他想要,但从来不求。
他从来不主动讨要什麽。
母亲说他贴心,一直都是贴心的孩子。
但他找不到自己的心。
那一天之後,他一直躲着叶承翰。
不要喜欢上男人,尤其当你也是男人的时候。
他的日子一过就是三年,离开学校後,他只花了一年就通过司法特考,不急着接案,先进入事务所了当助理,上班下班,洗澡睡觉,偶尔来杯啤酒。
。」
谭言松顺势点点头。
两人接下来,倒是真的中规中矩地进行了一场漫长的问题讨论。
叶承翰的问题挑得很好,深度够,的确是有经过思考後会提出的疑问。
谭言松回答得认真,没有注意到叶承翰早早停下记录的笔,撑着头,目光沉沉地投放在他身上。
哪怕他有分出那麽一点注意力,就能一眼望进对方的轻狂,在其中找到过往遗失的光亮。
谭言松的过去晦暗阒寂,并不是指过得悲惨,而是si板无se,他的日子是由点和线组成的,两点连成一线,顶多三个点,不会更多,如果将之b喻成一幅画,会是炭笔画成的,细如发丝的线条无声地连结在一起,唯一的交集点,是音乐,鼓声是黑白se的日子里,唯一的声响。
在平直而无趣的日子里,是鼓声维系着他的生活。
4/4拍,60bp。
恰好接近心跳的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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