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第1/2 页)
幼年时期,父母告诉他,他们犬类是人族最忠诚的朋友,他们的祖先被人族驯化后便会一生跟他的主人,直到生命的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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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本是天池山上的一只狼犬,他听父亲说祖父是第一代狼犬,是由一匹狼和一只犬混血而来的生命,他的父亲则是第二代狼犬,而他自然就是家族的第三代狼犬,也是脾气最温和最没出息的一代。
他的母亲生下他的那晚是一个雨雪交加电闪雷鸣的夜晚,父亲蹲在洞口为待产的母亲遮挡风雨,还不时紧张回头看着正在经历痛苦的母亲。
当时洞外一道闪电劈下,他便降生在了这个世界上,于是父亲给他取名叫闪电。
听说他是一只很健康的狼犬,出生一个月后,他便能在山间玩耍嬉闹了,那时三界还没有掀起战乱,天池山上会时不时来两个前来游玩的仙人。
幼年时期的他很羡慕那些白衣飘飘能御物飞行的仙人,就连他们施出来的法术都是华丽好看的,于是他便有了想要修炼成仙的念头。
父亲却认为他这样很没出息,训斥他说:“那些华而不实的术法没什么好的,犬类要么修成人形成为犬妖,要么去到人族被他们驯化,一生跟随主人,直到死去。然而,像你这种一心想要成仙的犬是最失败的。”
可他却不像父亲那样想,他喜欢白衣飘飘的仙人,喜欢那些华而不实的术法。
后来,他的父母没有选择去到人族接受驯化,他们选择修炼成妖,跟随妖帝。而他也选择了不被人族驯化,但不同于父母的是,他想要修炼成仙。
他的父亲对于他的选择很生气,他的母亲却反应平平,语重心长的对他说:“母亲尊重你的选择,只是我们以后就要分离了,自古仙界和妖界就是不能和平相处的。
在他两百岁的时候,妖族征兵,父母毅然前往,留他自己独自在天池山修行。
柳絮看着阿赐虚无缥缈的空洞眼神,忍不住开口喊他:“喂,犬妖,你发什么愣呢?为何不回答我的问题?”
阿赐从回忆中回过神来,又重新仰躺在岩石上,晃着二郎腿说:“没什么,像你这种刚修炼成人的树精是不会懂我们这种拥有无数回忆的妖的。”
柳絮看着他嘚瑟的样子,咬牙怒目瞪了他一眼。
“你瞪我做什么?小心我把你的眼睛也施了术法。”阿赐别扭的侧身背对着柳絮,闭目养神。
柳絮咬牙半天,再次锲而不舍的追问:“你为什么选择做妖?为什么?”
阿赐睁开眼睛,依旧背对着柳絮,半晌之后才喃喃开口。
“其实,我最初是想要飞升成仙的。在我一千两百岁的时候终于修炼成了人形,没办法我天生没出息,苦苦挣扎了一千多年才得以幻化为人。我很满意自己的外形,翩翩书生,白衣着身,是我幻想中的仙人模样… … ”
阿赐独自在父母留给他的洞府中又修炼了五百年,终于迎来了自己飞升的天雷。
当第一道天雷劈下的时候,他在心底感叹修仙的不易,因为劈在身上实在是太疼了,难怪父母宁愿做妖也不成仙,那种噬骨的疼痛不亚于剥皮抽筋。
或许是他天资不够,这第一次历劫飞升失败了,他被天雷劈回了原形,身体焦黑躺在天池山的山脚下,然后被一个路过的商人捡起扔在了货车上带到了下邽县。
后来,商人变卖了所有货物后才发现角落里焦黑一片的他,商人本想把他扔了的,可手都举起来了,最后还是忍住了,拎起他走进商铺。
商铺的老板也是个有眼无珠的,把商人轰出店铺,还骂商人神经病。
商人或许也觉得这已经焦黑的皮毛没什么用处了,于是在走出下邽县的时候,把他扔在了郊外。
一连七日,他全身都毫无力气,如同死尸一般躺在郊外的草丛里任由风吹日晒,在他快变成烤犬干的时候,老天终于开了眼,降下大雨。
他仰躺在草丛里张嘴痛快地喝着雨水,感觉自己终于活了过来。
约莫四个时辰后,大雨停歇,一个年约十二三岁的小姑娘路过,看见还尚有呼吸的他,便弯腰抱起他,一路向永宁县走去。
小姑娘的家很破旧,三间茅草屋,还有一个脾气很坏的母亲。
小姑娘的母亲似乎很不喜欢他,粗暴地扯着他的后腿,把他扔到了院外。小姑娘紧接着就跑了出来,重新抱起他,回到院子里哭着恳求母亲留下他。
他记得自己被小姑娘的母亲拖着后腿扔出了院子十一次,最后才终于烦躁的同意小姑娘留下他。
他在小姑娘的悉心照料下渐渐恢复,焦黑的皮毛也逐一褪去,重新长出亮泽的皮毛,只是刚渡劫失败后的他还无法恢复人身。
小姑娘抚摸着他的头顶为他取名“阿赐”,说他是上天赐给她的朋友。还告诉他自己的名字,他觉得“萱娘”这个名字很好听,很配她清婉的外表。
有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