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第1/2 页)
黑色小火人摇摇晃晃,「噗」地灭了。
江忆站起来,坐下,站起来,坐下,最后还是拉开了门。
门口没人,他可能回书房了。
刚才赶傻子走,如果傻子跟她纠缠,她还不会愧疚。
傻子偏偏麻利的走了,这让江忆心里五味杂陈。
那么多拳脚都打在他身上,应该很疼吧。
他拼了命护着的老婆把他赶出卧室了,应该很难过吧。
江忆叹了口气,跟锦姨要了金疮药,握着瓷瓶,边往书房走边想该怎么和他解释。
他的名字
书房不大,入眼是桌椅茶具,案上留着一盘残棋。
里面由屏风隔开,看不真切,只隐隐约约透出灯光。
江忆看着棋盘,不知道它存在的意义是什么。
傻子没在桌旁,江忆猜他应在屏风后面。
绕过去,果然见他正靠在椅子上,背对江忆,不知在做些什么。
江忆想唤他,张张嘴没出声,她不知道该怎么称呼他。
在外人面前能喊出来「夫君」,单独两人时,她可叫不出来。
「喂」,江忆冲他背影扬扬下巴,“你干什么呢?”
没有回应。
江忆走过去,悄悄探身看了一眼,瞬间哭笑不得。
这个家伙,竟然就这么坐在这睡着了!
昨晚睡了一宿大牢,江忆硌的骨头都疼。
他身上本来带着伤,又这么瘦,睡着会更疼,现在会更疲倦。
愧疚心占了上风,他睡着了,正好避免了两人无话可说的尴尬。
方才江忆就发现旁边摆着一盆水,应是洗漱用的,她便拿起梳子,沾了些水,细细给他蓖起头发。
好歹挂着「江忆夫君」这个名号,她可忍不了他这幅尊容。
他不要面子,她可是要的呢!
梳子从发尾蓖起。他的头发没有枯燥打结,相反还很顺滑,没用多长时间,江忆就打理完了整头乱发。
经过江忆「妙手」的头发乌黑亮润,如匹练如瀑布倾泻而下。只要找个背景做个造型,就能成为拍摄洗发水广告的完美素材。
“是什么让我如此自信?是秀发。”脑补着广告词,江忆心情突然好起来,悠悠哼上了小曲。
水盆边搭着一块白帕,不用说,这就是古代的毛巾了。江忆拧干帕子,绕到傻子面前。他的眼睛紧闭着,一张脸就跟涂了炭似的,乌漆嘛黑。
江忆在他眉心涂出个月牙形状,开心的吹了个口哨,忍不住笑了。
这造型,很不错。
玩归玩,活还是要干的。江忆含着笑,把眼前人当成一口陈年老锅,可劲儿的蹭。
帕子蹭过下巴便沾下一层黑,露出纯白的肌肤底色。
江忆有点嫉妒,一个男人长这么白做什么,还不如给她。
她蹭的更用力,把对自己肤色的不满全发泄到这口锅上。
等整张脸都重见天日时,江忆愣住了。
在没有辐射和污染的年代里,这是一张拥有着无瑕肌肤的脸,白如玉,纯如纸。
如果把他的脸形容成一张白纸的话,那他的眉眼,就是最杰出的画家呕心沥血、画尽一生也画不出的山水画。
画不出,因为想不到。
想不到人间竟有如此美景。
江忆突然产生了一个荒唐的想法:江绣娘嫁给傻子,怕是因为他的容貌吧。
江忆有点理解她了。
作为时尚杂志主编,江忆见过的美男数不胜数,这是第一次,她觉得脸真的可以当饭吃。
但她江忆是谁呀,是三十多年都没男人能俘获的女版钻石王老五,她还偏就不让他吃自己这口饭。
「明天就把他赶出去做工」,江忆心想,“晒黑他!”
她没忘自己是要来看伤势的,边脑补他变黑的样子边愤愤转身,冷不防后腰被什么东西硌了一下,回过头去——
那是一本书,下面压着一张小笺:
一觉游仙好梦,任他竹冷松寒。
落款是沈千离。
他叫沈千离。
「沈千离」,江忆嘴里喃喃着。由声带发出音节,由口腔制造共鸣,由唇齿相交出口,同样的发声方式,不同的韵律味道。
真是个好名字。
名字好有什么用,也不过是个傻子。江忆摇摇头,把脑袋里那些奇奇怪怪的想法都甩出去,转到沈千离身后,然后发现了一个棘手的问题。
古人的衣服怎么脱?
应该是要先解腰带吧。江忆手臂从他身侧包过去,摸到他腰上,两三下轻轻松松就解开了。
下一步就是脱衣服,江忆手搭在他肩两侧,轻轻提起他的衣襟……
一根笔直的手指点在她手背上,那是一个发乎情止乎礼的姿势。
手指的主人试探道:“娘子?”
看来还是自己粗